出口退税企业身份及权责界定更明晰
综服企业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外贸服务新业态,出口退税服务主要向中小型生产企业提供代办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外贸相关服务。我国综服企业发展迅速,通过创新商业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降低贸易成本、缓解融资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培育外贸出口新优势作出了重要贡献。
“之前政策规定综服企业代理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视为综服企业的自营出口业务,由综服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并承担退税主体责任。”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样,实际出口货物是生产企业,综服企业仅代办相关业务,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难以掌握。发生出口骗税时,骗税的主体责任由综服企业承担,而生产企业却不承担任何骗税责任。综服企业仅收取服务费,也无力承担骗税的相关处罚。为解决上述问题,经深入调研,税务总局出台了《公告》。
《公告》本着“谁出口、谁退税、谁主责”的原则,对综服企业代办退税业务,改生产企业为退税主体,退税款退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综服企业则是提供代办退税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外综服企业的自营和代理这两种出口退税业务仍按现有管理规定办理。这样综服企业根据不同经营业务,选择相应的出口退税模式。《公告》的出台,既满足了综服企业目前代办退税业务经营的条件,又解决了此前综服企业承担责任与经营业务不一致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公告》的出台是税务部门积极顺应综服企业发展做出的迅速反应,新规使企业的权责更明晰,出口退税管理也更趋规范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