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境外投资者把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目前有两条可用的税收通道:一是符合条件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递延纳税),二是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的再投资税收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或适用税收协定中低于10%的股息税率)。政策红利叠加窗口期,外资企业在做利润分配方案前,务必先做一笔税务测算账。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3号公告,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核心条件包括:
满足条件后,这笔利润在再投资环节暂不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递延的现金流。但要注意"暂不征收"不等于"免除"——后续发生股权转让、清算、减资或改变资金用途等情形时,需按政策规定补缴相应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8号公告,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可以享受再投资税收抵免,要点如下:
两条通道的定位不同:暂不征税解决的是"再投资当下少缴税",抵免政策解决的是"缴了税之后能抵回多少"。具体到某一笔利润分配,能否叠加适用、如何组合申报,建议结合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与税收协定条款逐笔确认,这也是外企财税合规中最值得请专业团队把关的环节。
把两套政策放在一张表里对比更直观:
| 对比项 | 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 再投资税收抵免 |
|---|---|---|
| 政策依据 | 财税〔2018〕102号等 | 2025年第2号、第18号公告 |
| 核心优惠 | 再投资环节暂不缴预提税(递延) | 按投资额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 |
| 适用期限 | 长期政策 | 2025.1.1—2028.12.31 |
| 灵活性 | 后续处置需补税 | 比例选定后不得变更,可结转 |
| 适合场景 | 长期看好中国市场、资金留存再投入 | 有确定应纳税额、希望当期减负 |
从实务经验看:计划长期深耕中国市场的外资制造与服务业企业,通常更看重暂不征税带来的递延现金流;而近期有较多股息汇出安排、且境内仍有再投资计划的企业,抵免政策的"当期减负"价值更突出。无论选哪条路,利润分配决议、资金流向凭证、投资项目的立项与工商变更文件都要完整留档,这些既是享受优惠的备查资料,也是应对后续核查的底气。
Q1:预提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多少?
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法定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如果所在国与中国有税收协定,多数协定的股息条款税率在5%—10%之间,具体以协定文本为准。
Q2:再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常见形式包括以利润增资原企业、在境内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等,均需以分配利润为资金来源,并符合非禁止投资领域的限定。
Q3:抵免额度当年用不完怎么办?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境外投资者不必为了"用掉额度"而突击安排纳税事项,但结转期间仍应保留完整资料备查。
Q4:以后转让股权或撤资,暂不征的税要补吗?
需要。暂不征收是递延性质,后续发生股权转让、清算、减资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时,应按规定补缴相应预提所得税,做投资退出计划时应把这笔税负算进去。
Q5:小型外资企业也有必要做这个规划吗?
只要存在利润再投资计划就值得测算。金额小的企业虽然绝对税额不大,但递延现金流与合规留档习惯,对后续融资、扩产和股权运作都有实际价值。
用足政策,先算后投。免费使用携账网(jingwosh.com)的财税测算工具评估再投资方案,或加入外资企业主社群获取最新政策提醒;需要一对一方案的,发邮件至 1208878897@qq.com 留资,旌沃财务专业团队提供外资企业财税、外企代理记账与再投资税务规划的一站式支持。
税负测算、商标近似查询、企业社群报名 —— 全程免费,顾问一对一解读结果
长按识别 · 加微信进群